您好我想问一下,我是在一个儿童乐园里面上班,之前上班的时候他跟我说有试用期三天,后面我第四天的时候问他我的试用期是不是过了,然后第四天按照正常的工资发,她说是的,然后我从试用期到现在大概已经上了一个多

网络用户

2024-09-05 15:55:57 该消息帮助了291人

案情描述:

您好我想问一下,我是在一个儿童乐园里面上班,之前上班的时候他跟我说有试用期三天,后面我第四天的时候问他我的试用期是不是过了,然后第四天按照正常的工资发,她说是的,然后我从试用期到现在大概已经上了一个多星期的班了,但是我想问一下,在这中途他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,如果他突然告知我不适合这份工作,我可以申请赔偿吗?

律师回答

律师分析:

有什么可以帮你请用文字

特邀法律顾问建议:

您好,根据您描述的情况,您在儿童乐园工作期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,这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。根据劳动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,通常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。 首先,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工作超过三天,并且雇主未及时告知不适合,那么这段时间可以视为正式工作。其次,由于缺乏书面合同,您可以主张口头协议成立,并要求雇主履行相关责任。 如果雇主突然告知您不适合这份工作,而没有合理理由或程序,您有权申请赔偿。在此情况下,可以收集相关证据,例如工资单、聊天记录等,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。同时,也可以尝试与雇主沟通解决问题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!

为你推荐

联系律师

解答不清晰 律师一对一

资深律师团队 24小时为您解答

扫码联系律师吧!

最新问答